高校中国画专业教学中的美育观

首页 > 教育新闻 > 新闻阅读存档/2017-10-09 / 加入收藏 / 阅读 [打印]

    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》指出:美育是审美教育,也是情操教育和心灵教育,不仅能提升人的审美素养,还能潜移默化地影响人的情感、趣味、气质和胸襟,激励人的精神,温润人的心灵。意见还指出,近年来学校美育工作虽有较大进展,但在整个教育事业中仍处于薄弱环节。因此要进一步推进学校美育改革,强化美育育人功能。

    作为普通高校的中国画专业,不仅是中国文化的承载者,也是学校美育的优势学科,其在高校美育中理应起到带头作用。而中国画教学中美育观的确立及育人目标的达成,必先在深入认识我国传统绘画真、善、美内涵的基础上才能获得。

    中国绘画以中国哲学、美学为基础,其追求的“真”主要有客观物象之真(形)、思想感情之真(意)、宇宙本体与万物精神之真(神)。而在此三“真”中,“传神”为上,“写意”次之,“形似”又次之。也就是说,中国古代绘画理论体系中,基本遵循着一个由“形”之真到“情”之真再到“神”之真的理论逻辑。所以,无论是“形神论”,还是“意象论”,无论是“外师造化、中得心源”,还是“逸笔草草,不求形似”,都是这一理论框架之下的衍生物。

    有此认知,学生不仅会理清中国画以形写神、似与不似的造型观,也会理解假笔传心、以意导笔的笔墨观。如此一来,学生既不会一味将写实造型奉为圭臬,因未得其神而难求其真,也不会矫揉造作、无病呻吟,将一身“技艺”用于逐利。

    在艺术创作、评价多元化的今天,中国画除了传统意义上的创评标准外,还有实验的、观念的,等等。但这些都应该以尊重作者的真实认知与感受为基础,而不是为创作而创作。

    在儒家伦理哲学的框架下,中国绘画是向善的,这一点集中体现在肖像画中。可以说,无论是曹植的“存乎鉴戒”,还是谢赫的“明劝戒,著升沉”,抑或是张彦远“与六籍同功,与四时并运”,无不反映向善美学中成教化、助人伦的要求。即便是山水花鸟之科,从陶冶性灵的角度而言,也是向善的。

    所以,若在中国画教学中树立以“善”为本的美育观,则是从传统绘画成教化、助人伦功能延续至今的道德教育,是潜移默化影响学生情感、趣味和心灵的情操教育,也是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、使命感的公德教育

    中国文化讲真、善、美,并以善统一真、美。所以,中国画教学中美育观的确立首先要有以“善”为美的视角,即前述儒家之审美。其次是以“真”为美的视角,即道家、释家之审美,以心境上的返璞归真、平淡天真与直指心性为内核。反映在中国画中,要在“静”与“虚”的心境中寻求本真;在脱俗的笔墨中追求淡远;在不雕不琢的表达中明心见性。再其次是以“技”为美的视角,即画面所呈现的直观的、显性的笔墨元素。这些表面上看似技法层面的问题,却内含着“善”与“真”涵盖的诸多哲学、美学命题。应该说,好的笔墨关系不仅能从视觉上给观者带来文化的思考,而且其自身也从中获得了独立的审美价值。学生若能深入认识中国画审美的三种视角,则会初步建立起中国画审美的基本观念。

    若在中国画教学中,深刻分析传统文化,分析中国画内涵,树立真善美为核心的美育观,才能更有力地提升学生综合素养,培养造就具有丰厚文化底蕴、素质全面、专业扎实、德艺双馨的中国画艺术专门人才。

    (作者系西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副教授)